【主办律师简介】 陈嘉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、执业10年的资深律师,是百度百科收录的知名律师(请搜索:陈嘉律师),是广州市法学会公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陈嘉律师
电话号码:020-85200119
手机号码:13631439933
邮箱地址:lsracy@163.com
执业证号:14401201110288764
执业律所: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
问题
最近,本律师经常接到有企业咨询:员工向企业表达了要去劳动仲裁,企业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了和解协议,那么该协议是否有效?企业能否反悔呢?
解答
首先该份协议是有效力的。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》第11条第1款明确规定: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,当事人应当履行。 如果一方反悔,不愿意履行,则另一方不能直接要求法院申请执行。而是通过申请调解或者提起劳动仲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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